2018年9月10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:“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,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,承载着传播知识、传播思想、传播真理,塑造灵魂、塑造生命、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。全党全社会要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,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、社会地位、职业地位,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,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”
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教育部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要求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展示全省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、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,深入推进全省师德师风建设,经省教育厅同意,江苏省教育基金会、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将组织开展“感动江苏教育人物——2019最美小学教师”评选表彰活动。
长期坚持在小学(含民办小学)教育工作第一线,具有合格教师资格证书,原则上已工作5年以上的小学教师(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)。
本次评选向教学一线的小学教师倾斜,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在小学承担融合教育工作的特教教师优先推荐,近三年已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小学教师(个别有新的突出事迹者例外),或已在“感动江苏教育人物——最美教师”系列评选表彰活动,以及中央电视台、教育部联合主办的“寻找最美教师”活动中受表彰的小学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。
一、推荐、材料选送(4月1日~4月30日)
由各地各校对照参评条件认真推荐,并填写推荐表(附件1),附以学校名义撰写的事迹材料(2500字左右)和工作、生活照(2~3张)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、遴选,加盖公章后推荐上报所属设区市教育局。
4月30日前,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(附件2)和推荐表(附件1)要求将候选人书面事迹材料统一向活动组委会申报。申报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a楼,陈路收,邮编:210036,联系电话:025—86275702。电子版请发送到164986829@qq.com。